2017-03-07 整编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网 阅读:239次
2.查核属实的毕业证,将开具毕业证书认定书,认定书共三联,一联由服务大厅留存,二、三联送考试院自考办验印。
3.如未查到的毕业证,由省自考办考籍科负责查核原始毕业生名册,经查核确属伪造的证书,一律没收作废,并给用人单位开具相关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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