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3-09 整编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网 阅读:253次
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国际贸易惯例是( )。
A.《海牙规则》
B.《1932年华沙—牛津规则》
C.《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》
D.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
【答案】B
【解析】本题考查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。国际法协会于1928年在波兰华沙制定了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,此后,又在1932年牛津会议上,将此规则修订为21条,并更名为《1932年华沙—牛津规则》。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报名入口
小编推荐:
相关信息
Copyright 2009-202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 All rights reserved
声明:本站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交流信息网站,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